并处以500元至1000的罚款;

更新时间:2025-09-12 20:00 类型:新闻资讯 来源:网络整理

  

并处以500元至1000的罚款;

  《吉林市市政方法统治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禁止私自占用都市道途。因迥殊景况确需偶然占用都市道途的,审批部分该当事先征得公安交通统治部分及所占道途周围内仰仗方法的产权单元的订定。对适应规则前提的,由申请人缴纳占道费并收拾道途占用许可证后方可占用。占用道途该当屈从下列规则:

  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私自占用都市道途,责令期限勘误,处1000元至3000元的罚款;拒不还原的,由相闭部分机闭代为还原,所需用度由违法手脚人承当。

  《吉林市市政方法统治条例》第二十七条经容许开掘都市道途的单元和一面,必需屈从下列规则:

  (二)道途开掘现场该当设备工程讯息公示牌、安然防围、护栏、分明标记等安然防护方法;

  (五)开掘施工前,开发单元该当查明开掘场所的地下管线景况,与闭系产权单元商酌,采用防护法子后方可施工。施工中触及地下其他方法时,该当即刻干休施工,并通知相闭部分处分;

  (六)开掘沥青混凝土途面或者水泥混凝土途面的,该当利用途面切割筑筑切割沟槽边线;

  (八)开掘限日届满,该当实时拆除阻挡物,清算平整场合,并给与市政设履行政主管部分的检验验收;确需伸长限日的,必需事前收拾延期手续。

  《吉林市市政方法统治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七项违反第二十七条规则,未依据规则实行都市道途开掘的,责令其期限勘误,并处以1000元4000元的罚款;

  《吉林市市政方法统治条例》第三十条都市道途方法统治周围内,禁止下列手脚:

  (三)堆放、倾倒、撒漏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猛烈异味、粉尘飞扬的物品;

  《吉林市市政方法统治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九项违反第三十条规则,正在都市道途方法统治周围内从事各类禁止手脚的,责令其干休违法手脚,期限解除滞碍、还原原状,并处以500元至1000的罚款;

  堆放、倾倒、撒漏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猛烈异味、粉尘飞扬的物品;